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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轨取证:物业侵占公共财产罪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68
物业侵占公共财产罪怎么处罚

一、物业侵占公共财产罪怎么处罚

物业公司擅自侵吞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这是一种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及其附属设施,均应视为业主们共同所有的财产,而业主则依法拥有对这些公用场所进行合理利用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益。

然而,当物业机构以管理者的身份,在利

用小区业主共用的部分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中,扣除合乎情理的必要支出之后,剩余的部分应全数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物业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侵占罪,作为一种特定犯罪类型,其基本定义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在客观上通过不当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所有并已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被遗失或埋藏的物品擅自占据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到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即便在他人索要时也拒绝归还。在法律体系中,侵占罪是依据所涉金额进行量刑的,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差异等因素,对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中,侵占金额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可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时,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物业管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有和使用业主共有的公共利益额,这无疑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要求小区内的公共区间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均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因此每位业主都享有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并从中获得应有收益的合法权益在扣除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剩余的全部收益如数返还给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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